泸州市生态環境局 召開2022年全市生态環境行政執法工作會 暨“以案說法”培訓會
為加強生态環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環境系統行政執法水平和行政執法案卷質量,4月25日,泸州市生态環境局組織召開2022年全市生态環境行政執法工作會暨“以案說法”培訓會,會議由市生态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傅湧主持,各區縣生态環境局分管領導、執法大隊負責人、法制工作人員,市生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中層以上幹部和法規與審計科相關人員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區縣生态環境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分會場以視頻形式參加。
上午,會議通報了2021年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情況;法規與審計科安排2022年法規重點工作、通報2021年以來行政複議訴訟案件情況;市生态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安排近期生态環境執法重點工作。下午,會議組織召開了2022年全市生态環境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會。市委黨校講師李明霞從實際案例入手,結合《行政處罰法》的修訂背景、處罰原則、修訂亮點對新《行政處罰法》作了重點講解;市司法局行政複議應訴科科長周明潔對我局2021年以來的行政複議案件進行了逐案分析,指出了環境執法取證和程序方面的問題及需要注意的細節。
市生态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傅湧在總結講話中強調:一是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辦案質量。市縣兩級是一個整體,榮辱一體,在案件辦理和複議、應訴過程中要有全局意識、裁判意識,切實提高案件辦理質量。二是要全面自查自糾,抓好問題整改。各區縣局和市支隊要針對此次案卷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全面舉一反三,深入開展案卷自查自糾工作,找準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整改措施,規範執法行為。要做好行刑銜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涉刑案件應移盡移。三是要強化培訓學習,提升業務能力。市縣兩級都要加強業務培訓,着力提高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能力、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及分析判斷能力、對環境行政執法文書的制作能力,強化法制審查工作。四是要強化責任落實,增強服務意識。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各項制度要求,強化行政執法内部監督,進一步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切實履職盡責。在加強環保執法監管的同時,更好地做好企業服務,對企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熱情服務,主動指導幫扶,積極尋求企業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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