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科 【字體:小 大】 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态環境監管工作。拟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生态環境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功能區劃,确定水體納污能力。建立并組織實施跨區縣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承擔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參與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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